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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下半年教职工自主购书注意事项

发布日期:2013年06月20日 00:00 来源:  供稿:图书馆 审核: 

1.大家到书店购书时,务必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工作证,否则书店将不予办理购书手续。

2. 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购书卡,因购书卡带有现金性质,如若丢失,新华书店将不予补办。

3. 本次购书卡开始生效日期为6月26日,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,到期后购书卡彻底作废,请大家尽量提前选购图书,

4. 购书卡到期后,图书馆与新华书店对所有已购图书及卡内余额进行核对统计,所剩余额将由图书馆统一采购。

5.购买图书时,请严格按照《教师自主购书管理办法》的要求购买,专业图书或与工作相关图书占70%金额,其它图书占30%金额。禁止购买儿童读物或高中及以下中小学教材读物、试题。如果存在有不符合要求或与新华书店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图书,验收时,图书馆将不予接收.

6.购买图书时,请大家在图书封底内页右下方用铅笔写上个人姓名。以缩短图书馆分拣个人图书的时间,让大家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个人所购图书。

7. 教职工购买图书后,可以把书全部带走,也可把急用图书带走,不急用图书留在新华书店,留在书店的书由新华书店每月月底送至我院,图书到校验收后立刻给职工办理借阅手续。

8.验收图书时,不再让教职工填写excel电子表格,以书店提供的图书清单为准。

图书馆

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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